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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電子系教學基礎設備采購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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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電子系教學基礎設備采購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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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訊詳細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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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稱: |
廣東省電子系教學基礎設備采購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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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 |
發(fā)布時間: |
歷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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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內(nèi)容: |
深圳市政府采購中心 招 標 公 告 (項目編號: SZCG2015053365) 根據(jù)《深圳經(jīng)濟特區(qū)政府采購條例》和《深圳網(wǎng)上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深圳市政府采購中心就 電子系教學基礎設備采購 項目,采用公開招標的方式,歡迎符合資格的供應商參加投標。
1.招標文件編號: SZCG2015053365 2.招標項目名稱: 電子系教學基礎設備采購 3.標的內(nèi)容: 詳見招標文件項目需求 4.標書獲得方法:
凡已注冊的深圳市網(wǎng)上政府采購供應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權限,可于2015年05月07日18:00至2015年05月25日14:10期間登錄深圳政府采購網(wǎng)站 />5.投標人資質(zhì)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提供合法有效的的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掃描件,原件備查); 2)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不允許分包,部分貨物允許投標人選用進口產(chǎn)品參與投標。
3)參與政府采購項目投標的供應商近三年內(nèi)無行賄犯罪記錄(由采購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檢察院申請對政府采購供應商庫中注冊有效的供應商進行集中查詢,投標文件中無需提供證明材料)。
6.深圳市政府采購中心有權對中標供應商就本項目資質(zhì)條款要求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進行審查。 供應商提供虛假資料被查實的,則可能面臨被取消本項目中標資格、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和三年內(nèi)禁止參與深圳市政府采購活動的風險。
7.答疑事項: 2015年05月19日16:00前凡對招標文件有任何疑問的(包括認為招標文件的技術指標或參數(shù)存在傾向性或不公正性條款),登錄“深圳市政府采購網(wǎng)”,在“應標管理→投標答疑”中填寫疑問,逾期不予受理。 2015年05月21日將答疑結果在“應標管理→投標答疑”中公布,望投標人予以關注。
8.本項目實行網(wǎng)上投標,具體操作為已交投標保證金的供應商登錄“深圳市政府采購網(wǎng)”,用“應標管理→上傳投標文件”功能點上傳投標文件。 本項目電子投標文件最大容量為100MB,超過此容量的文件將被拒絕。
9.投標時間:
所有投標文件應于2015年05月25日14:10 (北京時間)之前上傳到深圳市政府采購網(wǎng)站。 具體操作為登錄“深圳市政府采購網(wǎng)”,用“應標管理→上傳投標文件”功能點上傳投標文件。
10.開標時間和地點:
定于2015年05月25日14:10 (北京時間),在深圳市政府采購中心公開開標。
供應商可以登錄“深圳市政府采購網(wǎng)”,用“應標管理→瀏覽投標一覽表”功能點查詢開標情況。
11.交納投標保證金:
1)所有項目必須交納投標保證金。
2)一般項目,投標保證金為一萬元;招標文件對投標保證金金額另有規(guī)定的,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交納(詳見招標文件專用條款《對通用條款的補充內(nèi)容》中的相關要求) 3)投標保證金必須在項目開標日前兩個工作日到賬。
4)自2013年6月1日起,交納投標保證金應一律從投標供應商基本賬戶轉出,否則按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資料處理。 取消現(xiàn)金匯款等交納方式,禁止個人銀行結算賬戶轉出和第三方代交。
5)以上相關要求必須嚴格遵守,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應商自行負責。
6)投標保證金賬戶信息:
戶 名: 深圳市政府采購中心 賬 戶: 0012 1002 0054 9 開戶銀行: 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營業(yè)部 行號: 307584021015 12.技術支持: 如果下載招標文件有困難,請與我們聯(lián)系,聯(lián)系方式:
詳細地址: 深圳市景田東路9號財政大廈附樓 郵政編碼: 518034 傳真電話: 0755-83948145 網(wǎng)上操作咨詢: 83948100 83948102 83938544 深圳市政府采購中心 2015年05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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